2017年绍兴上虞百官街道中小学学区划分出炉

导语 2017年绍兴上虞百官街道中小学学区划分出炉了,那么今年的中小学学区划分有什么新变化呢?对孩子的就读有什么影响呢?绍兴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小学一年级招生

  新生年龄: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

  新生户籍:2016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百官街道

  招生规划:实验小学11班,百官小学金鱼湾校区6班,百官小学城北校区9班,鹤琴小学凤山校区5班,鹤琴小学城南校区5班,城东小学5班

  施教区划分:

学 校

施 教 区 划 分

实验小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舜江东路以北、市民大道以南、保驾山路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赵家、杜家、中利、新建、后村等村的适龄儿童。

城东小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阳光、九浸畈社区及市民大道以南、凤山路-保驾山路以东的绿城社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迎宾大道(大普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南区域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路东片各村、上棉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区百官街道各社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

百官小学

金鱼湾校区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人民路以北、凤山路以西、舜江东路以南、江东路以东区域的适龄儿童;春晖中学集体户籍中的教师子女。

城北校区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迎宾大道(大普路)以西、市民大道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丰一、丰二、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新叶家埭村、前一、前二、前三、前四、头甲、二甲、四甲等村的适龄儿童。南湖小学学区的南湖片各村的新生经家长申请可到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就读。

鹤琴小学

凤山校区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龙山、平阳山、凤山、胜利社区的适龄儿童。

城南校区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舜帝岭以南的上源闸社区、城南社区的适龄儿童;岭光村村民子女。(以上二类新生也可选择到鹤琴小学凤山校区就读)。户籍在城南片各社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城南中学集体户籍中的教师子女。

  报名办法:符合新生年龄和户籍规定的学龄儿童,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未申请缓学的儿童,在其第二年入学时将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初中一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户籍在百官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新生户籍:2016年8月31日前迁入城区百官街道

  招生规划:实验中学18班,百官中学10班,城北实验中学12班

  施教区划分:

学 校

施 教 区 划 分

实验中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人民中路以北、凤山路以西、舜江东路以南的社区及舜江东路以北、保驾山路以西、西横河以南的区域的适龄少儿;新建村、赵家村村民的适龄少儿。

百官中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人民中路以南各社区,及市民大道以南、凤山路-保驾山路以东区域的适龄少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迎宾大道(大普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南区域社区的适龄少儿;岭光村、春晖中学集体户口、路东片各村、上棉社区的适龄少儿;户籍在阳光、九浸畈社区及保驾山路以东、市民大道以南的区域和保驾山以西、西横河以南的区域,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少儿。

城 北

实验中学

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在西横河-市民大道以北、迎宾大道(大普路)以西的各社区的适龄少儿;户籍在丰一、丰二、星二、星三、星四、星五、南一、南二、南三、联新、新叶家埭村、前一、前二、前三、前四、头甲、二甲、四甲、中利、杜家、后村等村的适龄少儿;户籍在西横河-市民大道以北、迎宾大道(大普路)以西的各社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百官街道无住宅房产的适龄少儿。

  报名办法:户籍符合规定的适龄少儿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有关问题界定

  一、属于“三代同堂”户籍的[三代同堂户籍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新生本人三代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初中新生三代户籍自2006年6月30日以来一直未变动,小学新生三代户籍自2012年6月30日以来一直未变动],若父(母)或本人在百官街道城区有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若父(母)或本人在百官街道城区无住宅房产的,新生就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2018年初中三代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自2007年6月30日以来一直未变动,小学三代人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自2013年6月30日以来一直未变动)。

  二、新生和户籍户主是姐妹兄弟关系的,且户主尚未成家,住宅住房产权人是户主的,新生就读学校为该住宅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其它情况视作无住宅房产,新生则到前面规定的学校就读。

  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的住宅房产是指:在住宅房产证“所有权人”栏中注明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或本人, 且拥有主要产权的房产,不包括其他共有人。住宅房产证发证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四、新生与父(母)居住公租房(廉租房)(必须提供租房相关协议等及近一年来的各类相关交费正式发票),且父(母)和本人在百官街道城区无其它住宅房产的,经核实,新生就读学校为居住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新生与父(母)居住单位所有的住宅房的,新生就读学校小学、初中分别为城东小学、百官中学。

  五、户籍在百官街道的拆迁户子女,在安置地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就读;至今尚未落实安置政策的,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属于全额货币安置的,原则上按原户籍地学区就读;已购置住宅房产(产权人须为新生父(母)或本人)的,可以按房产所在地学区就读,户口必须迁入一年以上(当年拆迁的,户口迁移时间可放宽至当年度6月30日)。

  六、凡户籍在2016年8月31日以后迁入城区百官街道的,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外来投资者、各类引进人才、军转干部、“绿卡”持有人等子女,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七、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二至三年级的学生,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

  八、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百官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九、提前预告:2019年起,住宅房产证发证时间要求为新生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

  严格招生秩序

  1. 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招生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系统形象的大事。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2. 严格执行招生规划。各学校不得擅自扩班,确实需要扩班的,由学校向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要严格控制班额,未经批准,小学不得突破40人/班,初中不得突破45人/班。小班个性化试点学校按照规定班额招生。

  3. 严密招生工作程序。今秋百官街道中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7、8日两天,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核对户籍、房产证。

  4.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制订招生工作日程表,并抓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有关招生政策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做到接待热心,服务周到,解释政策准确无误,验证工作仔细慎重,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圆满。同时欢迎家长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电话:百官街道办事处 82217012;上虞区教育体育局82215370、82133613、8218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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