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及条件
导语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见正文。
2025年度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计划:
学校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3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目录》。如有调整,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为准。
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期至报到时。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综合情况特别优异的高技能人才应聘者,如确有必要,可予以适当放宽。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本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以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均可能成为本单位认定其专业要求的依据。
4.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而不是符合其一即可。资格条件中如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 如“年龄上限”要求为“*45周岁”、“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同时注明“*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拔尖人才、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团队负责人、行业领军人才、教学名师、课程负责人,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的岗位,经学校认定后有上述相应荣誉或履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即视为符合条件。
5.本单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本单位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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