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绍兴上虞公租房配租政策调整最新消息

导语 根据《绍兴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试行)》(绍市建设〔2018〕92号)、《上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上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虞政办发〔2015〕59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虞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调整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房源情况采用实物配租和货币化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调整方案

  轮候制

  实物配租实行轮候制,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享有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残疾人、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英雄模范、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区民政局社会福利院收养的年满22周岁的孤儿、军转干部、转业士官(志愿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优先保障的家庭优先予以保障。

  保障面积

  实物配租保障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每户应保障面积最低为40平方米,最高为60平方米,不扣减原住房面积。

  年审

  保障资格每半年核查一次,并实行年审(以合同期为准),由住房保障机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审核并公示,未按规定办理年审或经年审不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

  货币化配租调整方案

  申请对象及条件

  本区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区非农户籍3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

  3.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2万元(不包括住房);

  4.申请家庭在本区范围内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2至3人申请家庭在本区范围内户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

  资格确定

  参照实物配租程序进行货币化补贴申请家庭的资格确认。已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得申请货币化配租。

  保障面积

  货币化配租保障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每户应保障面积最低为40平方米,最高为60平方米。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进行计算。

  补贴标准

  货币化配租实施梯度保障,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获准货币化配租的低保家庭按100%发放;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家庭按80%发放;低保三倍以下家庭按60%发放;其他中低收入家庭按40%发放。具体标准按发放当年收入资格认定。原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参照执行。

  补贴发放

  货币化配租租赁补贴一年发放一次,于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核发。

  只有一处住房但有两本或两本以上户口簿的家庭,其家庭人口合并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绍兴毕业生补贴、人才补贴,房补房票、职业技能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