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军人三级残疾评定标准

导语 绍兴军人三级残疾评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绍兴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31.小肠切除≥3/4;

  32.慢性肾功能不全(肾功能失代偿期6个月以上);

  33.肾移植术后,移植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34.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35.膀胱全切除;

  36.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重度损害;

  37.重度炎症性肠病;

  38.腹内结核广泛肠粘连,伴有反复发作的肠梗阻;

  39.尘肺Ⅲ期;

  40.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害或呼吸困难Ⅲ级;

  41.尘肺Ⅰ、Ⅱ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4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Ⅲ级;

  43.粒细胞缺乏症,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4.淋巴瘤Ⅲ~Ⅳ期,需定期化疗;

  45.重度尿崩症伴一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重度损害;

  46.两个以上垂体前叶靶腺轴功能重度损害;

  47.胰岛细胞瘤(含增生)术后复发或不能手术;

  48.糖尿病出现下列并发症之一者:心功能Ⅲ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双眼增殖性视网膜病变、下肢坏疽致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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