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生儿落户跨省市办理要满足什么条件?

导语 在绍兴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符合要求的新生儿即可进行新生儿入户跨省市通办,办理条件详见正文。

  绍兴新生儿入户跨省市办理条件如下:

  办理条件: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父母双方为同民族、婚内出生等办理条件的,即可跨省办理落户。

  办理材料:

  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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