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经济适用房出售指南

  绍兴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什么?绍兴经济适用房出售需要哪些材料?绍兴经济适用房出售的流程是什么?绍兴本地宝为你解答。

出售条件

1、购买经适房未满五年(自契证发证之日起计算,下同)或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得上市交易;

2、已满五年并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购房人按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获得完全产权后,可以上市交易。按照市场价购买的面积部分,不列入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范围。

办理材料及流程

1、向国土管理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持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其他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的经济适用房,按本办法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土地使用权类型改为出让;同一套房中按市场均价购买的面积应同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截止时间和出让金缴纳标准按绍政办发〔2004〕154号文执行。

办理地点

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延安路47号三楼

0575-88054511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248号城建大楼

0575-85143384

绍兴市各区县建设局电话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由买方来取房本了。

办理费用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土地出让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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