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指南

导语 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流程?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材料?绍兴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许可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1、按经常居住地登记

  2、人户一致

  3、整户迁移

  4、购买商品房达到规定标准

  申请材料:

  1.拟迁入地《房屋所有权证》(银行按揭或抵押的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合同章与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

  2.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寸照片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3.随迁人员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由能够证明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迁移人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必要时)→核准→作出许可决定→窗口送达(办理)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越城公安窗口(惠利街20号),

  越城分局东湖派出所(越东路南路口),

  越城分局皋埠派出所(临江路65号),

  越城分局鉴湖派出所(鉴湖镇坡塘村),

  镜湖分局东浦所(环西路西直江1号),

  镜湖分局灵芝所(二环北路399号),

  袍江分局马山所(海南路99号),

  袍江分局斗门所(汤公路24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88604910

  联 系 人:干国水(越城)

  监督投诉电话:8860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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