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大专以上毕业生落户申请指南

导语 绍兴大专以上毕业生落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绍兴大专以上毕业生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流程?绍兴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许可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1、按经常居住地登记

  2、已在外地落户的毕业生,在本地落实工作单位后可迁入户口

  3、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未申报落户的,次年1月1日后应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现家庭所在地申报迁入登记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2.拟迁入地居住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合同》,银行按揭或抵押的可以使用《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贷款合同章与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等)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外地生源迁移证上迁入地必须为“绍兴市”)、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4.拟迁入地房屋产权所有者及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5.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上面所署迁入地必须是“绍兴市”)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6.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历届已落户毕业生)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7.属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户主页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8.属迁入“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需出具人才服务中心同意落户的盖章证明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9.回原籍落户的需提供与户主之间的关系证明(由能够证明关系的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扫描图片或翻拍的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初审)→现场核查(必要时)→核准→作出许可决定→窗口送达(办理)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越城公安窗口(惠利街20号),

  越城分局东湖派出所(越东路南路口),

  越城分局皋埠派出所(临江路65号),

  越城分局鉴湖派出所(鉴湖镇坡塘村),

  镜湖分局东浦所(环西路西直江1号),

  镜湖分局灵芝所(二环北路399号),

  袍江分局马山所(海南路99号),

  袍江分局斗门所(汤公路24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88604910

  联 系 人:干国水(越城)

  监督投诉电话:8860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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