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绍兴身份证首次申领办理指南

导语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绍兴首次申领身份证办理指南见正文。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籍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居民身份证业务已实现“全省通办”,浙江省户籍人员可以到绍兴市内任一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另外,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皖)也可以在绍兴市内任一派出所窗口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户籍在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皖)以外的省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基本材料:

已满16周岁的,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申领

未满16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凭居民户口簿代为申领;其中,居民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注明监护关系的材料,通过系统查询和政务信息共享可以查明监护关系的,不再要求提供

(2)照片要求:

请前往现场进行拍照(请身着深色衣服);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需符合制证标准要求,目前不支持自己提供类似人像照片作为居民身份证使用照片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详细流程: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照相→录指纹→付款→等待身份证发放。

进度查询

办理进度查询:

在“浙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的左下角菜单栏里面有个【身份证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办理“回执单上的受理号”即可进行查询。如果回执单丢失了,可拨打受理地派出所窗口电话通过身份证号码查找受理号。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天内(如有特殊情况请以实际时效为准)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身份证是免费的,居民身份证预计在受理后10-1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邮政EMS速递送达,无需支付速递费用。

注意事项

对下列情况予以减免工本费,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

(一)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居民,以及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和未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子女,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二)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三)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尚未推开地区需要换发防伪居民身份证的,其收费减免政策仍按《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873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1995]2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绍兴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补办、儿童身份证办理指南、网上办事平台入口、办理进度查询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