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绍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方式

导语 为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机制,制定绍兴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账户设立方式见正文。

  2024绍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信息如下:

  账户设立:

  (一)缴存人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账户。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销户。

  (二)缴存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缴存业务,也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或便民服务网点线下办理。如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工行或建行银行卡并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表》,签订《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收付款协议书》。

  (三)缴存人到单位就业,或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或便民服务网点办理个人账户的变更手续,办理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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