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外地人员落户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入,经市政府同意,发布进一步放宽城镇地区落户条件通知,具体条件见正文。

  2024年绍兴全市落户条件如下:

  一、居住落户

  在本市城镇地区经常居住,所居住房屋为本人合法产权住宅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可以在该房屋坐落地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租赁落户

  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本市城镇地区所居住房屋为已登记备案的租赁合法住宅用房,且本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无合法产权住宅的人员,可以申请在租赁住房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住房未设立家庭户的,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申请在租赁住房处登记常住户口。

  三、投靠落户

  放宽市内迁入的投靠对象范围,被投靠人是城镇地区家庭户户主的,投靠对象放宽至户主的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直系亲属、子女的配偶。

  四、人才落户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毕业20年以内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意愿来本市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城镇地区同意被投靠的家庭户亲友处。

  五、就业落户

  在本市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本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无合法产权住宅的人员,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六、实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

  在本市城镇地区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持有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可以在居住地公共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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