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越城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在绍兴就业创业的相关人才,满足条件的话可申请租房补贴,越城区租房补贴申领指南一起来看。

  2024年绍兴越城区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领如下:

  一、保障对象

  首次来绍(缴纳社保)36个月内(含首月)在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科研院所工作,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等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无房高校毕业生和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无房职工。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来绍工作且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

  二、保障方式与标准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

  2、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等同)学历的,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申请条件

  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首次在绍兴缴纳社会保险之月起36个月内(含首月),在越城区各类企业、科研院所工作,且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请时,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地均须一致。其中,若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均在越城区且均为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由劳务派遣人员向区人力社保局通过“绍兴人才码”提交申请、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相关证明)、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

  (2)在绍首次缴纳社会保险前,已取得全日制专科(高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等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 2 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不作此要求)。

  (3)申请人在越城区无自有住房(含预售商品住房)。申请人已婚的,配偶也应在越城区无自有住房(含预售商品住房)。

  (4)申请人已婚的,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按自愿原则,由一方提出申请,不重复保障。

  (5)租赁补贴不得与区建设局负责准入管理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同时享受,不得与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的人才公寓重复享受。享受人才房票或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后,取消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85178282;区建设局:85093259。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浙里办 APP 在“绍兴人才码”应用场景申请,并提交承诺书授权调取相关个人信息,原则上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二)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局按各自职责及时完成申请资料比对审核,婚姻、不动产、社保参保、人才房票、政府投资人才公寓等数据比对通过系统自动完成。

  (三)公示。区建设局对通过审核的拟保障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次日确认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四)补贴发放。每月信息自动比对校验通过后,发放上月租赁补贴至保障对象社会保障卡中,发放结果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系统。保障对象在越城区申领租赁补贴累计不超过 36 个月。

  (五)信息校验。区建设局牵头通过大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每月对保障对象相关信息开展自动比对校验。无法大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每年应开展不少于一次校验。

  (六)变更申报。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重新提出申请:

  1.社保、住房、婚姻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2.工作变更或调动至绍兴市内其他区、县(市)的。

  (七)资格取消。保障对象因社保、住房、婚姻等状况发生变化导致每月信息比对未通过的,将暂停或取消保障资格;因工作调动等导致在绍兴市社会保险中断累计超过6个月的,取消申请及保障资格;对重复领取补贴或虚报、瞒报的,取消申请及保障资格,并将影响其他人才服务保障资格申请。

  推荐阅读:2024年绍兴人才码申领指南(条件+流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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