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绍兴市户籍人员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绍兴户籍人员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的办理材料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绍兴居民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注意婚姻状况一栏必须为“未婚状态”如:未婚、离异、丧偶等)

  2.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所需材料:

  1、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司法部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本人港澳回乡证及香港身份证。

  双方共同所需材料:

  1、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2、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

  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1、证明材料在开具递出后要及时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要注意香港居民所提供各类证明的实效性

  注:香港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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