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居住证办理流程

导语 在浙江,凭居住证可享受很多公共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等。

  绍兴流动人口《浙江省居住证》申领发放流程

  1、申领

  符合居住地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持相关材料到当地受理窗口申领居住证。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专管员)在核验流动人口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或就业、就读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告知申领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见附件);登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居住证管理模块,结合证明材料(并采录电子信息),补充完善居住登记信息,完成受理工作,向申领人出具回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相片或不能获取相片的,要按照居民身份证照片相关标准采集流动人口人像信息,以满足证件制作需要。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

  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建立AB岗)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登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居住证管理模块进行审核,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受委托、授权的单位业务负责人审批,自动生成制证数据。

  4、制证

  省公安厅居住证制作中心汇集居住证制证数据,加载居住证申领人基本身份信息、银行信息、其他应用信息后制作证件,并价拨各地。

  5、发放

  证件制作完成后,按受理窗口分包,由省公安厅居住证制作中心邮递至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再由各地公安机关派送至受理窗口发放。居住证受理、发放时间为15天;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后续条件成熟后,可逐步探索快递服务,缩短发证周期。

  6、收回e居卡

  在发放居住证时,应当收回申领人所持的e居卡,数据清空后重新利用。若已丢失的,其本人要做出书面保证,留档备查。发放单位应确定专人接收,建立健全《浙江省居住证》及e居卡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

  7、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因个人原因损坏、遗失而要求换领、补领的,应缴纳工本费;工本费具体标准由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持有效本子式居住证的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免费换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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