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之间:双方当事人当场,校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单位之间、单位与私人之间:经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校验代理人身份证后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留存);
5、契证(复印件留存)(指转让所得的房屋再转让);
6、房屋转让买卖合同;
7、单位房产的上级部门同意出售证书或同意证明,如为国有房产,需报国资部门审批;
8、有限公司的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9、已婚夫妻出卖私房,须配偶方到场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及合法婚姻证件;
10、出售共有房,须提交《共有权保持证》和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的证明;
11、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