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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绍兴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4-12 15:45:40
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九十,2070*90%=1863元/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办理材料

1、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原件;

3、若是劳教释放人员还须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释放证明;

4、相关户口证明原件;

5、转业军官(含自谋职业未发月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就业后,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凭人事或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其军龄(含国家规定待分配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6、市区城镇户口人员在办理失业金申领前先到档案窗口做好档案登记。

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申领网上办理:“浙里办”APP-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在线办理

线下申请→窗口受理→经办人员审核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事地点:

①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64号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医保分中心一楼综合就业失业2号-4号窗口

电话:0575-89102856

②绍兴市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就业窗口

电话:0575-84126767

③绍兴市上虞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综合窗口(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

电话: 0575-81262105

④诸暨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21、22号人社其他综合窗口

电话:0575-87037587

⑤嵊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699号国际会展中心4楼C区3号失业综合窗口

电话:0575-83273845

⑥新昌县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575-86230580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 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 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三)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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