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现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声明书
注:军人提供身份证和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或《军官证》(如果《军官证》没有显示其驻地部队就需出具部队证明)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1、提交办理材料;
2、检查当事人证件材料;
3、符合相关规定即受理;
4、申请人亲自填写有关声明书;
5、出具证明。
绍兴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6号楼4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年7月1日—9月15日,执行夏令时间,工作日下午办公时间为14:00—17:30)
联系电话:0575-88003098;传真:0575-88003088
越城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 0575-8512283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
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机构地址: 绍兴市胜利东路600号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