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1月1日起,绍兴市开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更好地满足长期失能人员护理需求,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见正文。
2026年绍兴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如下:
保险介绍: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参保对象:
绍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上述两类参保人员在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不需要单独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标准:
绍兴市长期护理保险保费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定额筹资,由用人单位、个人、医疗保险基金以及财政共同分担。
其中,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由个人账户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每年由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贴60元;享受本市资助参保政策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则由政府全额补贴。
待遇享受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申请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
(2)参加绍兴市长护险;
(3)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4)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渠道:
(1)“浙里办”App线上申请:搜索“浙里医保”,页面下拉至“热门服务”,进入“浙里长护在线”板块并点击“我是长护申请人”,或点击“代办管理”,根据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后,点击“待遇申请”,并根据提示完成申请。
(2)经办窗口申请:申请人(代办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长护险受理窗口,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3)机构协助申请:定点护理机构无偿为申请人提供“协助申请”服务,参保人员提交申请后,协助申请机构将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协助申请工作。
申请材料:
申请时参保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由代理人办理的,一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绍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自评表》;
(3)《绍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
(4)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的参保人,须提供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医疗诊断书、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评估需要的其他材料。
护理服务:
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按需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服务方式。
选择机构护理的,失能人员在定点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接受全日制护理服务。
选择机构护理的,符合长护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重度失能I级人员40元/床日,重度失能Ⅱ级人员50元/床日,重度失能Ⅲ级人员60元/床日。
选择居家护理的失能人员,在规定的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标准范围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可享受的服务时长进行支付,重度失能I级、Ⅱ级、Ⅲ级的人员,享受的服务时长每月分别不超过20、25、30个小时,符合规定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80%,按75元/小时结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长护险】可获绍兴长护险参保缴费指南、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流程、申请条件及材料、待遇类别及收费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