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绍兴嵊州乡镇自来水收费标准

导语 全市乡镇水厂新执行的自来水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到户价2.20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鹿山街道、黄泽镇等部分区域居民用水到户价2.55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增压供水区域增加0.3元/立方米。

   自2019年始,我市推进乡镇水厂整合工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如新长乐水厂于2021年6月30日通水,供水区域现为长乐镇区、甘霖博济片区、蛟镇部分区域等,根据情况将供水区域进行延伸。第四水厂、第三水厂、富西水厂等区域性水厂正在加快推进中,均已进场施工。经市委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用水量开始,我市对乡镇自来水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同时一并收取污水处理费。

   由市发改部门批准,全市乡镇水厂新执行的自来水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到户价2.20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鹿山街道、黄泽镇等部分区域居民用水到户价2.55元/立方米(含污水处理费),增压供水区域增加0.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根据《关于完善乡镇自来水收费标准和暂定乡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嵊发改价【2021】5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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