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绍兴公路和水路防疫措施

导语 根据国务院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12月8日起绍兴高速口、火车站、高铁站等不再进行落地检,具体要求见正文。

  绍兴外地来返人员防疫政策调整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12月9日越牛新闻

  12月8日傍晚起,绍兴陆续撤销高速公路、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查验点,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即日起,铁路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



  公路政策:

  (一)客运车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暂停进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服务;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客运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以上地区上下客;严格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中途停靠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包车备案业务。道路客运从业人员视岗位情况,落实一天一次至两周一次核酸检测措施。

  1.进站旅客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健康码为异常的一律不得进站;行程卡核实行程轨迹,按防疫政策处理;本地发生疫情时,低风险地区人员出行应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出站旅客(高速公路出站口)扫“场所码”,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健康码异常、行程码异常的,按照防疫政策处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参照管理的)应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货运车辆,根据省疫情防控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提示单(简称《提示单》),防疫检查点采取“询问+承诺”机制,对有《提示单》内地区行程的,落实“点对点”闭环运输管理;对有《提示单》内地区所在县(市、区)行程的,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可现场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经现场检测抗原结果为阴性的,在现场核酸采样后予以放行,一旦发现抗原或核酸结果阳性,按照相关规定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对无《提示单》内地区所在县(市、区)行程的,直接放行。

  水路政策:

  (一)内河水路客渡运旅客在乘船前,扫场所码,按照“亮码核验身份测量体温一分类处置”进行检查。核验为“绿码”的,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快速放行;核验为“红码”黄码”的,不准乘船,并按当地规定进行处置。老人、小孩等确实没有条件申领60健康码”的人员,经核查登记身份信息、体温测量正常后可以乘船。

  (二)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始发至我省地方海事辖区内河港口的船舶,禁止随意在水上公共服务区靠泊;在码头停泊装卸期间,禁止船员上岸。在我省地方海事辖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做好人员体温检测,落实船舶、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人员立即通过“12395”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返乡】可获绍兴隔离核酸政策、入境政策、返绍申报、全国出行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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