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区4.0人才新政详情

导语 为方便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查询、申请、兑现人才政策,我们整理了越城区人才新政4.0指南,对人才政策高频事项进行全方位解读。

  绍兴越城人才新政:

  一.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

  扶持对象:

  2022年4月13日(含4月13日,下同)之后首次在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工作,承诺在越工作5年,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2022年4月13日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额度、补贴对象按原政策执行。除博士及选调生外,补贴对象均为到越城区企业、科研院所(包括共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对已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2022年4月13日之后毕业后全职回我区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

  具体标准:

  在越自主创业成立企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办理申请:

  1.“绍兴人才码”无感智兑:

  2021年1月1日(含)之后引进的人才通过浙里办APP“越智汇”专区申领“绍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由系统自动触发安家补贴申请,并实行动态审核机制,经过数据共享、数据比对完成校验,由区人力社保局以按月拨付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市民卡账户。

  2.“越快兑”在线办理:

  2021年1月1日之前引进的人才登录“越快兑”网站(具体申请指南详见“越城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人才服务-人才政策-2019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向越城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申请(分三次申请,第一、第二、第三年度分别在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缴纳社保满一个月、一年、两年后提出申请)。

  二.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

  扶持对象:

  2022年4月13日(含4月13日,下同)之后首次在越工作,与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越工作5年,在该企业缴纳社保,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政策,在越工作后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工作的在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从来越工作时间算起,先买房后就业人才的房票补贴对象仅限毕业年度到越工作且毕业年度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4月13日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额度、补贴对象按原政策执行。

  除博士及选调生外,补贴对象均为到企业、科研院所(包括共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房票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

  具体标准:

  申请房票补贴时,需减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额(符合绍市建设〔2020〕84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知》规定的新就业职工,申请房票补贴时已享受的租赁补贴无须扣除),并从申领房票的当年度起,不重复申领补贴。已经租住人才公租房的房票申请人,其人才公租房租用期按照房票兑现当时的公租房合同执行,期满不再续租。

  人才凭房票购买商品住房,房票补贴可用于购房首付(包括婚后共同购房)。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房票补贴(以同一套房兑现房票时,双方应为房屋共有人,包括婚后共同购房),一方已兑现房票补贴的,另一方可申请补足,双方房票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人才收到的房票凭证自发放之日起两年内购房有效,逾期需重新申领。同一张房票兑现金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款总价。

  已申领人才房票未兑现,区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可凭已申领的人才房票申请兑现(需提交单位变更说明);市内跨区、县(市)变更工作单位,需归还已申领人才房票,相关房票补贴再申领遵照对应区、县(市)政策执行。

  办理申请:

  1.“绍兴人才码”申领:

  申请人在购房后,通过浙里办APP“越智汇”专区申领“绍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在“房票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市建交局完成审核工作,并由区人力社保局以一次性拨付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市民卡账户。

  2.“越快兑”申领:

  无法通过“越智汇”正常办结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越快兑”网站(具体申请指南详见“越城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人才服务-人才政策-2022年越城区对高校毕业生的房票补贴)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三、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

  扶持对象:

  2022年4月13日起,在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对象申请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1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2)申请人在越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需在越城区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租赁补贴。

  (4)申请时,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须向越城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再确定资格。

  (5)租赁补贴不得与政府投资公租房或人才公寓重复享受。享受房票政策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具体标准:

  办理申请:

  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越智汇”专区申领“绍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在“租赁补贴发放”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实行动态审核机制,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建交局经过数据共享、数据比对完成校验,并由区建交局以按月拨付的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市民卡账户。2022年4月13日前引进的按原政策执行,办理流程按照现有流程办理。

  申领通道:

  “越快兑”

  1.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reward.sx.gov.cn/

  2.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

  “绍兴人才码”

  1.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越智汇”,申领“绍兴人才码”

  2.登录“浙里办”APP,扫描下方二维码申领“绍兴人才码”

  常见问题

  Q1我应该根据哪个政策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A按照政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申请人选择适用于自己引进时间的人才新政版本,查看具体政策条款,申请和享受相应政策补贴。

  Q2我是海外留学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所读院校QS排名前列,应该按照哪一个人才类别申请补贴?

  A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留学取得的本科学历均按“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人才类别申请补贴,研究生学历分别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人才类别申请补贴。

  Q3我本科毕业后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工作了一段时间,并且缴纳了这段时间的社保,之后考取了硕士研究生选择升学深造,那么我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再回绍兴工作,可以按硕士研究生这一档申请补贴吗?

  A所有政策补贴均以首次在绍工作参保时间前取得的学历为准,故该类情况只能以首次来绍工作参保前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申请补贴。

  Q4我是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申请补贴吗?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A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如申请补贴,需满足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均为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地点为越城区,社保由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在越城区,个税归属地仅在越城区。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须向越城区人力社保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税证明、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须注明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并加盖实际用工单位公章)等纸质材料。

  Q5我由越城区外总公司派驻到越城区工作,社保缴纳在越城区,可以申请补贴吗?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A与越城区外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满足区内存在分公司,由区内分公司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内明确委派至越城区工作,且个税缴纳地仅为越城区,方可申请补贴。符合要求的申请人须向越城区人力社保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税证明等纸质材料。

  Q6我在人才码上申请了补贴,但是显示市民卡校验不通过是什么原因?

  A在“绍兴人才码”上申请的人才补贴统一要求绑定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所有补贴资金将统一发放至社会保障市民卡中。如尚无市民卡的人才,请前往“浙里办”APP线上申请办理,或前往线下任意一家银行或者延安东路664号社保分中心办理,完成办理后请前往“个人中心”-“基本信息变更”获取市民卡信息,并确认提交即可。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重点产业紧缺专业目录【适用专科(高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可获绍兴人才补贴政策、人才公寓申请对象及标准、线上办理流程、人才码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