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导语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以及从未有人员参保登记过的用人单位,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平台。

  1、新用人单位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以及从未有人员参保登记过的用人单位,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平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怎么申报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用人单位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浙江省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3、用人单位怎么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用人单位通过税务网申报社会保险费,经税务部门同意直接从单位银行账户中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4、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简称缴费工资)确定。职工月缴费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

  5、工伤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6、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以下分别简称实习生、超龄就业人员)。

  (一)参保条件:用人(实习)单位与职业技工学校签订实习协议,由职业技工院校集中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不包括毕业后的实习),且年龄不小于16周岁;超龄就业人员限于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二)缴费标准: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有明确劳动报酬的,用人(实习)单位应以这些人员实际的劳动报酬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劳动报酬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难以确定劳动报酬的,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缴费费率统一按所在用人(实习)单位的费率标准执行。

  (三)参保登记: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办理。

  7、新业态企业就业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一)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以平台接单或派单形式从事快递业务、网络配送等劳务获得报酬的邮政速递、快递业务、网络送餐行业一线工作岗位人员,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注:如果从业人员已经与新业态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二)缴费标准:新业态企业工伤保险费以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缴费费率统一按所在新业态企业的费率标准执行。(三)参保登记:新业态企业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办理。

  8、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是否可参保工伤保险?

  (一)参保条件: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水利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企业,除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应为企业内未参保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缴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2%征缴。

  (三)参保资料:(1)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2)中标通知书,(3)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备案合同。

  (四)参保登记: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办理。

  9、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怎么确定的?

  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市社保中心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占缴费总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收支比例),一年浮动一次。上年收支比例不到50% (不含50%)的,次年工伤保险费率按同类行业基准费率向下浮动至50%;上年收支比例为50% (含50%)以上不到80% (不含80%)的,次年工伤保险费率按同类行业基准费率向下浮动至80%征收(一类行业不实行费率下浮)。上年收支比例为120%(含120%)不到150%(不含150%)的,次年工伤保险费率按同类行业基准费率向上浮动至120%征收;上年收支比例为150%(含150%)以上的,次年工伤保险费率按同类行业基准费率向上浮动至150%征收。用人单位的浮动费率,从每年1月份起调整。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注:①A=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总额占缴费总额的比例(收支比例);

  ②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可至网上查找。

  附件:社保网上办、掌上办事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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