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绍兴春节就地过年留工稳岗优惠最新消息

导语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绍职工免费开放,国有景区对留绍职工实行免费开放政策,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扎实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留工稳岗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支持企业抢占先机。及时兑现中央、省、市各类涉企政策,指导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2020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继续按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畅通政策兑现渠道,落实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深入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加强采集企业阶段性用工富余和短缺信息,更大规模实施企业间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共享员工等多种形式的调剂。

  三、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加快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春节前难以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四、强化企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三驻三服务”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以及项目建设方面的困难问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建设和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五、支持企业开展培训。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按不超过相同或相近工种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规上企业组织一线技术工人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万元的岗位练兵补贴;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六、开展送温暖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各地工会、团委、妇联等要关心关爱员工生活,组织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绍职工免费开放,国有景区对留绍职工实行免费开放政策。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氛围。做好春节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对于其他企业的扶持政策,可参照本意见执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底(上级文件若有执行期限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的若干意见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扎实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留工稳岗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支持企业抢占先机。及时兑现中央、省、绍兴市各类涉企政策,指导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市外(绍兴籍外)正式职工(以缴纳社保为准)春节期间留在本市且节后正常上班的,给予所在企业500元/人的奖励。鼓励企业对留嵊员工在食宿、节日慰问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继续按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采集企业阶段性用工富余和短缺信息,更大规模实施企业间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共享员工等多种形式的调剂。

  三、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加快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春节前难以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四、强化企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三驻三服务”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以及项目建设方面的困难问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建设和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五、支持企业开展培训。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按不超过相同或相近工种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六、开展送温暖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要关心关爱员工生活,组织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嵊职工免费开放,国有景区对留嵊职工实行免费开放政策。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氛围。做好春节疫情防控预案,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底(上级文件若有执行期限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留工稳增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扎实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留工稳岗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支持企业抢占先机。及时兑现中央、省、绍兴市各类涉企政策,指导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县外(绍兴籍外)正式职工(以缴纳社保为准)春节期间留在本县且节后正常上班的,给予所在企业500元/人的奖励。对2021年一季度保持连续生产、产值增长较快的工业企业另行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留新员工在食宿、节日慰问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继续按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采集企业阶段性用工富余和短缺信息,更大规模实施企业间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共享员工等多种形式的调剂。

  三、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加快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春节前难以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四、强化企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三驻三服务”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以及项目建设方面的困难问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建设和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五、支持企业开展培训。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按不超过相同或相近工种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六、开展送温暖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要关心关爱员工生活,组织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新职工免费开放,国有景区对留新职工实行免费开放政策。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氛围。做好春节疫情防控预案,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底(上级文件若有执行期限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新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省外留虞员工补助操作细则

  对于《关于支持企业留工稳增的若干意见》中“对规上工业、限上服务业、农业龙头、建筑业规上企业,春节期间省外留虞员工给予800元/人的补助”条款操作明确如下:

  1.补助对象:区内规上工业、限上服务业、农业龙头、建筑业规上企业中春节期间省外留虞员工。

  2.补助标准:800元/人。

  3.补助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负责申报,并在本企业内部公示(一般要求三天)后上报——属地政府审核把关——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审定——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拨付至属地镇街 ——属地政府发放至具体企业。春节期间,区大数据中心对员工轨迹进行抽查。

  4.申请时间:2021年1月25日前,具体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申请资料:《春节期间省外留虞员工基本信息表》、员工近6个月内银行工资流水清单。

  6.兑现时间:2021年2月9日(农历廿八夜)。

  7.其他说明:规上工业、限上服务业、农业龙头、建筑业规上企业分别由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分别负责政策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需符合文件要求且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全面责任,一经发现企业存在虚报情况,对该企业2021年度所有政策实行“一票否决”。

  关于支持企业留工稳增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扎实做好当前企业留工稳增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科学安排生产。指导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增加快发展。切实保障企业电、水、气、热等要素的稳定供应。对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2020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对规上工业、限上服务业、农业龙头、规上建筑业企业春节期间省外留虞员工给予800元/人的补助(操作细则详见附件)。鼓励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活动等措施,吸引外地员工留虞过年。继续按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畅通政策兑现渠道,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深入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加强采集企业阶段性用工富余和短缺信息,更大规模实施企业间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共享员工等多种形式的调剂。加强对重点企业日常用工形势的监测、预判。(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区文广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 )

  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加快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春节前难以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强化企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千企走访、百日解难”活动,聚焦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依托企业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为企业解忧、助力、赋能。加强重点企业运行和节后开复工情况监测,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去留、产能发挥、在手订单、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主动帮助化解企业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聚焦企业用工难题,深化跨省市区劳务合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地;提前谋划节后招聘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场次。及时兑现各级、各类涉企政策。(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区人力社保局)

  五、支持企业开展培训。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全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按不超过相同或相近工种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规上企业组织一线技术工人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岗位练兵补贴;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会、团委、妇联等要关心关爱员工生活,组织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慰问坚守岗位的员工,营造关心关爱外地员工的良好氛围。做好医疗卫生、治安消防、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公租住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供应保障,确保留企员工正常生产生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虞职工免费开放,国有景区对留虞职工实行免费开放政策。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同时要鼓励企业利用厂区、办公场所等开辟室内外体育场地,供职工开展文娱活动。鼓励电信、移动等运营商针对春节期间省外留虞员工开展专项优惠活动。(牵头单位:区总工会,配合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广旅游局、杭州湾经开区、杭州湾综管办、电信上虞分公司、移动上虞分公司、联通上虞分公司)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氛围。做好春节疫情防控预案,倡导企业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网络拜年,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区卫健局,配合单位:区级各新闻媒体)

  八、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因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底(上级文件若有执行期限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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