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绍兴上虞新冠疫苗疫情通告(附发热门诊)

导语 提倡门诊患者网上预约就诊,为减少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请尽量单独就医,如因行动不便等确需照护的,原则上限一名家属陪同。候诊时请注意保持1米社交距离,隔位就座,自觉遵守“一人一诊室”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劝导,有序就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广东、安徽等地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聚集性病例,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巨大,一旦疏忽,随时有发生聚集性疫情可能。为保障您和您的家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请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进入医疗机构做好个人防护

  进入医疗机构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医疗机构,在接受诊疗时非必需不摘除口罩。同时请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清洗,并使用手消毒液消毒。口罩使用后请勿随意丢弃,需投入黄色的医疗废物垃圾桶。

  提倡预约诊疗减少在院时间

  提倡门诊患者网上预约就诊,为减少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请尽量单独就医,如因行动不便等确需照护的,原则上限一名家属陪同。候诊时请注意保持1米社交距离,隔位就座,自觉遵守“一人一诊室”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劝导,有序就诊。如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从事与进口冷链食品装卸、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工作的,请在预检分诊时主动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遵守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

  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亲属陪护,确因病情需要陪护,实行“一患一陪”且相对固定,并按要求接受新冠肺炎相关项目的检测。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随意串访其他病区、病房等,进出病区时应主动出示陪护证明并接受身份核验。患者住院期间谢绝亲属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确因特殊情况需探视者,请严格执行各医疗机构相关探视规定。

  出现发热等症状患者就诊管理

  广大市民要坚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关注自身、家人和周围人员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区级医疗机构或就近到设有发热诊室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并自觉接受核酸检测。

  重点人群就诊管理

  若以下七大类重点人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按要求转至定点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不得隐瞒:

1.近期由境外入境人员;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3.健康码显示红码或黄码人员;4.冷链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5.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工作人员;6.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核酸采样检测人员;7.其他高危工作人员。全区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如您发现有医疗机构违规接诊上述十大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情况,请及时拨打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电话0575-82311661反映。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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