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越城区小学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指南
导语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25学年越城区将坚持“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小学招生公告见正文。
2025年绍兴越城区小学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指南如下:
一、报名时间
小学新生:6月30日—7月5日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办法
招生对象需进行网上正式报名,可在报名时间6月30日—7月5日,通过手机打开“浙里办”APP中“学在越城/入学一件事”事项进行在线办理,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将通过“越城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
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在7月5日到就近中小学校现场咨询。
育才学校(特殊学校),由家长或监护人在7月5日前向育才学校现场提出申请。
四、录取流程
(一)网上预录取
报名信息经有关部门(学校)核准后,统一按招生政策进行预录取,7月24日前,完成已成功网络报名招生对象的预录取工作。已成功报名的适龄儿童可在7月24日后通过“浙里办”APP“学在越城/入学一件事/我的报名”栏目查询预录取结果。
(二)现场录取
7月26日,已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凭预录取通知短信或“浙里办”APP“学在越城/入学一件事/我的报名”栏目中预录取查询结果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到,核验相关材料,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五、录取办法
1.符合条件的户籍生按确认的学区录取。学区(资格)确认办法详见附件2。
2.学区内适龄儿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统筹录取。
(1)挂靠户籍,本人或父母无产权住房的。
(2)户籍迁入或学区住房产权取得时间逾期的。
(3)不符合“同一套房三年内只确认同一户家庭子女在学区学校就读”、“共有产权学区房的确认条件”等规定的。
(4)需“房、户一致”录取学校的学区内“房、户不一致”的。
(5)因国有土地征收,家庭住房拆迁货币安置无家庭住房租房的。
3.集体土地住房拆迁征收,被拆迁人户籍在册的直系亲属需就读小学和初中的:
(1)自拆迁(协议签订日期)次年起三年内保留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
(2)住房安置后非家庭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件或迁入户籍的,可参照“房、户一致”类型在安置地所在学校入学。
(3)货币安置后无家庭住房,在拆迁地所属招生范围内租房居住的,可按租房住址统筹录取。
4.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和随迁子女“绿卡生”分区域统筹录取,其中老城区内由区教体局统筹录取,老城区外由各街道(镇)中小学统筹录取。“借读生”和随迁子女“绿卡生”资格确认办法详见附件3-4。
(1)随迁子女因拆迁等原因,现居住地实际居住未满6个月,但在越城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其他入学条件符合的,统筹安排入学。
(2)优秀流动人才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关于为优秀流动人才随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提供入学便利的若干意见》(越教体〔2019〕132号)执行。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子女、国有土地住房征用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等,按有关政策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同一套房三年内只确认同一户家庭子女在学区学校就读,小学与初中分开计算。
2.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取得共有产权的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须符合产权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共有或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共有或适龄儿童少年与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共有的条件。
3.从2026学年秋季开始,越城区、滨海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按《越城区、滨海新区调整优化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的意见》(越政办发〔2024〕28号)执行。
4.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在“浙里办”APP预报名平台进行缓学登记,并在线递交申请书、病历等材料完成备案。
5.若有疑问,可拨打区教体局或相关学校咨询电话。
区教体局招生工作电话:88010700
监督、投诉电话:85772537
附件:
1.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
2.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中小学户籍生学区(资格)确认办法
3.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中小学“借读生”资格确认办法
4.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中小学随迁子女“绿卡生”资格确认办法
越城区、滨海新区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1: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小学招生范围
一、老城区内
小学:六街道。
二、老城区外
小学:皋埠街道、东湖街道、鉴湖街道、马山街道、斗门街道、东浦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灵芝街道、富盛镇、沥海街道。
附件2: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中小学户籍生学区(资格)确认办法
一、老城区内
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法定监护抚养人,下同)的户籍、本人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的产权住房或公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和代管房,下同)是确定其学区的主要依据。2025学年学区确认办法如下:
1.绍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元培中学教育集团(胜利路校区)、建功中学教育集团(投醪河校区),适龄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家庭住房(产权住房或公房,下同)必须一致(简称“房、户一致”,下同)。
2.除按“房、户一致”录取的学校外,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家庭住房两者不一致的,原则上按其家庭住房确定学区。
3.为照顾住房困难家庭,老城区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住房或公房作为学区住房入学依据的(俗称“三代同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和父母在老城区招生范围内没有住房(产权住房或公房,同时须提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招生范围内无登记房产的证明,公房由区教体局负责核查)。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时户籍即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或公房处且从未变更。
(3)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为本人出生至今的唯一居住地。
若以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申报“三代同堂”的,条件中的祖孙三代应包括曾(外)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及本人。
4.东湖中学城东部原学区七村二居(东湖街道朱尉村、则水牌村、水产村、松陵村、永宁村、浪头湖村、柏舍村、则水牌居委会、新华居委会)暂划入昌安实验学校。
5.树人中学学区(东至环城东路,南至缪家桥河沿延板马庄至人民中路,西至中兴中路,北至环城北河)的户籍生可选择建功中学教育集团迪荡湖校区就读。
6.东南至禹陵江沿会稽山西麓,西至城南街道边界线,北至环城南河(原属文澜中学学区)范围内的户籍生,自2023学年起三年内,可选择到建功中学教育集团会稽山校区或文澜中学(建功中学教育集团鲁迅路校区)就读。
二、老城区外
学区(资格)确认办法由中小学结合街道(镇)实际制订,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告。
1.产权住房在山水人家、山水名家、绍兴天下、白鹭金滩、香滨半岛等5个小区的老城区六街道户籍生,自2021学年起六年内,可继续申请在蕺山小学教育集团书圣校区就读。
2.大滩六号院、金寨公寓、冠友小区、协兴小区等符合条件的户籍生,自2021学年起六年内,可选择蕺山小学教育集团书圣校区就读。
3.在相关配套小学建成前,潞家湾河以北,群贤路以南的原北海小学教育集团镜湖校区学区内户籍生,可在北海小学教育集团梅山校区就读。
4.斗门街道行政区域中由马山街道托管区域(越东路以东区块)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在袍江小学两湖校区就读。马山街道行政区域中由斗门街道托管的区域(越东路以西马山区块、新柯灵社区、新鸿滨社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柯灵小学世纪街校区就读。
三、其他
1.既有私有产权住房,又有公房的,须以私有产权住房申报学区(含三代同堂),公房与产权房均。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按法定抚养人的家庭住房确定学区。2021年8月31日后被收养的入学对象若以收养人的家庭住房申请作为学区住房的,须提供收养人家庭无其他子女的证明。
2.2025学年户籍生学区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附件3: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中小学“借读生”资格确认办法
一、报名对象
1.越城区户籍,以非户籍地招生范围内家庭住房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2.越城区外户籍,符合“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子女。
二、确认条件和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非户籍地招生范围内,以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抚养人,下同)产权住房或公房申请入学的,需提交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监护人还须提供本人出生证明)、房产凭证、父母婚姻证明等材料,房产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2.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或外籍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父母产权住房或公房、本地工作申请入学的,需提交本人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出生证明、父母婚姻及工作证明(社保等)或房产等居住凭证。
3.父母在我国驻外国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本区户籍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本人及亲属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4.父母双方长期在野外地质勘探、边防部队工作,需由本区户籍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本人及亲属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附件4:2025学年越城区、滨海新区中小学随迁子女“绿卡生”资格确认办法
一、报名对象
1.初中:居住在六街道(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下同)、灵芝街道(越西路以东、洋江路以南区域,其余区域由东浦街道学校办理)、东浦街道南部九村(塘湾村、鉴湖村、邵家岸村、行宫山村、王家村、壶觞村、清水闸村、鲁西村、鲁东村)、东湖中学城东部原学区七村二居(东湖街道朱尉村、则水牌村、水产村、松陵村、永宁村、浪头湖村、柏舍村、则水牌居委会、新华居委会)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核办);居住在其他区域的随迁子女(由所在地中学核办)。
2.小学:居住在六街道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核办);居住在其余区域的随迁子女(由所在地中心小学、群贤小学、群英小学核办)。
二、确认条件
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抚养人,下同)其中一方或随迁子女本人持有越城区合法、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电子
居住证的,可申请入(转)学,在家长常居地(现居住地满六个月,下同)统筹安排。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7月5日。
三、所需材料
网上预报名主要上传以下三种材料:
1.随迁子女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口簿户主不是监护人还须提供本人出生证明);
2.随迁子女本人或父母一方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若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证申请入学的,还须提供父母婚姻相关证明;
3.省外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学生信息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越城幼升小】可获2025年越城小学招生对象、学校划片范围、学校录取方式/时间表、学校咨询电话、疑问解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