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新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 为满足我县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新昌县国有企业正式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新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

  2025年绍兴新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国有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新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其中,18至35周岁为:1989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为:1984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出生;18至45周岁为:1979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上述人员中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4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5年4月8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9:00-4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10日9:00-4月17日16:00。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5月7日9:00-5月17日9:30。报名成功的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或0分)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5年4月8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至2025年4月8日止。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

  因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新昌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文旅集团)戏曲表演岗位采用专业测试,由文旅集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专业测试内容及测试时间、地点由文旅集团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戏曲表演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戏曲表演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新员工入职后需服从企业岗位调配。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新昌县国有企业正式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均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监督电话:

  新昌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5-86022731;

  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75-86276279。

  附件:1.2025年新昌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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