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绍兴医院第二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专家岗位及条件
导语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次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开招聘,招聘岗位及条件见正文。
2025年度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第二次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专家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原则和计划:
绍兴市本级7家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工作人员,均为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公立医院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以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附件1
绍兴市卫生健康单位202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家计划表(71人)




附件2
绍兴市卫生健康单位202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高级专家计划表(49人)



招聘对象:
硕博士研究生(境外人员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专业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有一定工作经历的高级专家。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5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4.硕士研究生应在1989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应在1979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应在1974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及2024年招聘未入职人员。
2.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在编正式人员(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的除外)。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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