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岗位及条件见正文。
2025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40名,分A类、B类岗位招聘。
(一)A类岗位8名
中学(普高、职高、初中)教师8名:语文3名、数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物理1名、社会1名。
(二)B类岗位32名
1.中学(普高、职高、初中)教师18名: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1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化学2名、科学2名、社会2名;
2.小学教师4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全科1名;
3.中小学共用教师5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心理2名;
4.职高专业课教师3名:酒店管理1名、机器人1名、计算机网络1名;
5.特校教师1名:特殊教育1名;
6.幼儿教师1名。
同一岗位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设A类岗位和B类岗位的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计划数,可在岗位总数内根据报名人数相互调剂。如,中学语文A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酌情核减,被核减岗位数调剂到中学语文B岗位。若中学语文A岗位和中学语文B岗位两个岗位报名人数都未达到规定比例,则都酌情核减。若中学语文A岗位核减后仍然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取消中学语文A岗位招聘计划,被核减岗位数调剂到中学语文B岗位,考生可改报至中学语文B岗位。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研究生学历考生为198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学历考生为1994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截至资格复审,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符合幼儿教师岗位招聘条件第(3)条的考生和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考生为198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或具有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公告以下所指教师资格证书均指正式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条件:
A类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2025届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
B类岗位
1.中小学、特校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2025届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2025届普通高校师范类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3)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4届或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无相应专业岗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2.小学全科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全部3个条件:
(1)上虞区户籍退役军人(以本公告发出之日为准)或参加高考时为上虞区生源的退役军人;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3.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幼儿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两年及以上上虞区持证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毕业生。任教经历以到资格复审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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