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诸暨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对象及标准
导语 在绍兴诸暨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买房房票补贴,具体补贴申请对象及标准见正文,满足条件的可申请。
2024年绍兴诸暨高层次人才购房(房票)补贴申请如下:
补贴对象与标准:
在我市全职工作(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原则上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须作出在诸暨工作5年以上的书面承诺)。对列入《诸暨市人才分类目录》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绍兴市级领军人才(D类)、绍兴市级高级人才(E类),分别给予5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购房(房票)补贴。属本土培养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且首次购房的,给予相应购房(房票)补贴。
引进人才以毕业后在诸暨市首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准,自主申报入选人才以入选文件、证书等发文时间为准。人才需在符合补贴资格条件后,在我市购买名下的首套住房(包括新建普通住房、二手普通住房以及规划文本中明确产权性质为酒店式公寓的)。购房(房票)补贴申请需在符合资格之日起五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夫妻双方同属购房补贴对象购买同一房产申请补贴的,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购房(房票)补贴。购房款不足补贴总额的,按实际房款补贴。
对列入《诸暨市人才分类目录》A-E类且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人才,其人才类别层次提升后,未申领购房(房票)补贴的按新的人才类别申领;人才收到的房票凭证自申领之日起本年度购房有效,逾期需重新申领;人才类别层次提升前已兑现购房(房票)补贴的,可补足前后两类人才购房(房票)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补贴经费直接拨付至人才个人账户。
已享受购房(房票)补贴的人才购房后(以购房合同时间为准)应在诸暨工作服务满五年,不足五年终止在诸工作或所购住房不足五年的,在转让或交易时需按比例退还购房(房票)补贴款。人才、人才所在单位及房地产公司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及人才应退但未退房票补贴款或购房补贴款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024年1月1日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按原政策额度和本政策程序兑现。
受理部门:
市人社局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诸暨买房】可获绍兴诸暨毕业生购房/房票补贴政策、申请对象条件、申请流程、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