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诸暨高校毕业生房票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导语 在绍兴诸暨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买房房票补贴,补贴额度大,满足条件的朋友记得在期限内提出申请哦,补贴对象及标准见正文。
2024年绍兴诸暨市高校毕业生购房(房票)补贴申领对象及标准如下:
资助对象与标准:
(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
(2)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全日制、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硕士,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
(3)全日制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级技师,给予一次性25万元的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
(4)“双一流”全日制、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本科,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
(5)其他全日制本科、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
(6)袜业、珍珠、新材料、生命健康、半导体、智能视觉、航空航天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
除博士及选调生、选聘生外,补贴对象均为到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科研院所(包括共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房票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企业),以上人员均需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市工作(引进时间以毕业后首次在诸暨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在新材料、生命健康、半导体、智能视觉、航空航天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享受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额度上浮20%,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全日制、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本科享受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额度上浮10%;夫妻双方为全日制博士且共同购房的,可享受150万元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
人才需在符合补贴资格条件(缴纳养老保险)后,在我市购买名下的首套住房(包括新建普通住房、二手普通住房以及规划文本中明确产权性质为酒店式公寓的)。同一人才只能享受一次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购房补贴申请需在符合资格条件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人才收到的房票凭证自申领之日起本年度购房有效,逾期需重新申领。购房款不足补贴总额的,按实际房款补贴。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购房补贴(以同一套房兑现购房补贴时,双方应为房屋共有人、婚后共同购房),双方购房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
原则上申请人需拥有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的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
已享受房票补贴或购房补贴的人才,应在诸暨工作服务满五年(以购房合同时间开始在诸暨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不足五年终止在诸工作或所购住宅不足五年的,在转让或交易时需按比例退还房票补贴款或购房补贴款。人才、人才所在单位及房地产公司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及人才应退但未退房票补贴款或购房补贴款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024年1月1日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资助对象与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诸暨买房】可获绍兴诸暨毕业生购房/房票补贴政策、申请对象条件、申请流程、补贴标准、发放期限、咨询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