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新昌县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导语 新昌县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发布,二孩家庭最多可享受20万补贴,三孩家庭最多可享受40万补贴,见正文。

  2025年绍兴新昌县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其中的“二孩”指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第三孩。符合生育政策的多胞胎家庭可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补贴。父母离异的,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子女归属权确定个数。合法收养的,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二、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进行补贴。具体标准为:二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1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2500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超过三孩的家庭按三孩家庭标准补贴。购房补贴不能直接抵扣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

  购房补贴名额设置:

  第一期:政策出台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推出补贴名额100个左右。

  根据第一期申请及购房情况,若购房需求较高,可提前释放第二期的存量补贴名额指标。

  三、申请材料

  申请补贴时需提交的材料:

  1.新昌县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

  4.申请人双方(包括子女)的户口簿

  5.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6.婚育情况证明(非我县生育管理对象需提供)

  7.合法收养证明(有收养关系的需提供)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办理程序

  1.申报

  第一期申报时间为自政策出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本地户籍申请人至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外地户籍申请人居住地在本县的至居住地所属乡镇(街道)进行申报,居住地不在本县的可至任意街道进行申报 。申请人需填写《新昌县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第二期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

  申请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由属地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建设局汇总。再经县卫健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审,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在《今日新昌》和我爱新昌APP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领券

  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应于审查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新昌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市场科领取“多孩家庭购房券”(以下简称“购房券”),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使用

  “购房券”仅供本人使用,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必须为购房人,使用范围为我县可售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储藏室、地下车位等),不能用于支付最低比例首付款,不能拆分使用。

  申请人取得第一期“购房券”后,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过期作废。“购房券”使用按照先用先得原则,补贴金额用完为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签订时间为准,最后一户超额的予以补足。一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完成网签备案后不得换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申请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付款方式中注明“多孩家庭购房券”抵扣金额,并在合同中注明该房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房,不动产登记后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付款发票应包含“购房券”抵扣金额。

  5.兑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每期活动结束后向县建设局申请兑付,县建设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兑付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报送县财政局,在90天内由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将补贴支付至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已撤销资金监管账户的支付至开发企业指定账户)。

  五、其他规定

  1.对申领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由建设局负责做好网签合同备案管理的工作,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不得进行购房人变更。如因故需撤销网签合同备案的,则申请人应先将购房补贴退回县财政。

  2.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签订日期为准。已进行购房网签备案的申请人,在2025年4月27日(含)之后,有撤销网签备案(退换房)重新购房情况的不得享受,已享受补贴的,申请人应先将购房补贴退回县财政。

  3.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与青年安居券、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拆迁或移民房票等政策不能在同一套房叠加使用。

  4.补贴与政府公租房、人才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不得同时享受。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购房后,应当在交付使用后六个月内腾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相关租赁补贴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5.退出管理。所购房屋在不动产权属登记满3年后方可按照一般商品房进行转让,不动产权属登记完成未满3年不得上市交易(上市交易包括买卖、赠送、抵押等),申请交易的,申请人应先将购房补贴退回县财政。

  6.申请对象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购房补贴享受资格;已发放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本实施细则由新昌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政策问题咨询:

  0575-86022595 0575-86025413

  生育方面资格审核:

  0575-86024802 0575-860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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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新昌县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

  2.婚育情况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多孩家庭买房补贴】可获2025年绍兴多孩家庭买房补贴、补贴时间及总额、补贴标准、申请对象及条件、申请时间/地点、材料要求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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