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经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等高层次人才,属市外全职引进的,给予相应房票补贴,申领指南见正文。
2026年绍兴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申领使用指南如下:
补贴对象:
在我市工作(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原则上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须作出在绍工作5年以上的书面承诺),每年在绍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来绍工作后首次购房且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
补贴标准:
对列入《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房票补贴。属本土培养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且首次购房的,给予相应房票补贴。2025年1月1日之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按原政策额度和本政策程序兑现。高层次人才在申请房票补贴时,需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额,并从申领房票的当年度起,不重复申领租房补贴。
人才凭房票购买商品住房,房票补贴可用于购房首付(包括婚后共同购房)。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房票补贴(以同一套房兑现房票时,双方应为房屋共有人、婚后共同购房),一方已兑现房票补贴的,另一方可申请补足,双方房票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人才收到的房票凭证自发放之日起两年内购房有效,逾期需重新申领。同一张房票兑现金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款总价。
按照税收属地原则,兑现属地有异议的以个税缴纳地为人才政策兑现地;已申领人才房票未兑现,市区(滨海新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可凭已申领的人才房票申请兑现(需提交单位变更说明);市内跨区、县(市)变更工作单位,需归还已申领人才房票,相关房票补贴再申领遵照对应区、县(市)政策执行。
对列入《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且符合房票申领条件的人才,其人才类别层次提升后,未申领房票的按新的人才类别申领;已申领房票但尚未购房的,应将房票凭证退还给申领部门后重新申领;人才类别层次提升前已兑现房票补贴的,可补足前后两类人才房票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补贴经费直接拨付至人才个人账户。市属单位人才房票补贴由市财政承担,滨海新区及各区、县(市)人才房票补贴由当地财政承担。属绍兴文理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绍兴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海智汇),0575-85224983、0575-81503298
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0575-89198127
越城区人力社保局,0575-88307165
柯桥区人力社保局,0575-84126037、0575-84136580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0575-82212355
诸暨市人力社保局,0575-87211808、0575-87262017
嵊州市人力社保局,0575-83278275
新昌县人力社保局,0575-86023080
网上申报平台:越快兑https://reward.sx.gov.cn
申请流程:
1.登陆越快兑系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线填写并提交《绍兴市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高层次人才)》、相关申请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情况。
3.个人确认填报的电子邮箱收到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受理。人力社保部门受理申报材料。
2、审核。人力社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异议的,提交联审会议进行联审。
3、认定。人力社保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分类界定、资格和补贴额度认定后,报建设部门备案。
4、公示。人力社保部门在当地门户网站公示7天。
5、房票核发。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社保部门在房票信息上生成防伪二维码,并加盖电子章后,向申请人电子邮箱核发《绍兴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申请材料:
申请房票所需材料(人才本人提供):
(1)《绍兴市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3)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5)社保缴费记录(人社部门从系统查验)或人才个税缴纳证明、工资发放单等全职来绍工作有关材料;
(6)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人才购房5年内上市交易所需材料(人才本人提供):
(1)《绍兴市人才购房5年内上市交易申请表》;
(2)房票补贴退款凭证。
房票使用:
申请人可持房票凭证在绍购买商品住房(滨海新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可打通使用)。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将房票凭证交付房地产公司,作为等额的购房款(房票限本人使用,如属共同购房的,房产共有人须是申请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并向房地产公司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楼盘,使用《人才房票凭证》购房网签后,即视作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已经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可以办理备案手续。《人才房票凭证》兑现时,兑现部门直接将房票标的额度资金划入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楼盘银行监管账户。
房票结算:
1、房地产公司申请兑现:选择“绍人4-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兑现(房企)”事项申报。房地产公司凭接收的人才房票凭证、与申请人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和人才房票兑现联系函,向房票兑现部门结算。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对购房情况进行核实。
2、本人申请兑现:选择“绍人3-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兑现(个人)”事项申报。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已购买二手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或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首付和贷款手续,可直接申请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公示后,凭新取得的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证明),由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将购房补贴经费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房票退还:
人才所购住房限制上市交易,人力社保部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推送人才购房限制交易和解除限制信息。在绍工作满5年的,自动解除限制;不满5年终止在绍工作的,需在转让房产前按照离绍当月开始以月为单位按比例将房票补贴款退回财政指定账户;在绍工作不满5年转让房产的,需在转让房产前按照签订转让合同前一月计算在绍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按比例将房票补贴款退回财政指定账户,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后不动产登记部门解除限制,方可上市交易。人才、人才所在单位及房地产公司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或人才应退但未退房票补贴款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相关信息上传“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相关征信平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绍兴房票】可获绍兴人才房票补贴申领指南、越快兑申领入口、申请对象、具体申领流程/材料要求、兑现结算方式、疑问解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