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助力各类人才实现临时安居、稳步安家,区建设局印发了《上虞区就业创业人员安居保障实施方案(试行)》,自2026年5月6日起实施,政策试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2026年绍兴上虞区就业创业人员安居保障补贴疑问解答如下:
回答:
不可以,本政策仅面向自然人,不适用于企业等经营主体。
支持对象:
原则上自2026年1月1日起,首次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或完成市场主体登记,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我区无自有住房的就业创业人员(本政策仅面向自然人,不适用于企业等经营主体)。
其他事项:
1、“零元入住”和“先租后买”政策不得同时享受,不得与其他保障性住房(如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同时享受。
2、房源配租面积应与实际入住人数相匹配,具体分配方案由项目公司另行明确。
3、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期限由项目主体确定。租赁期满需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提出续租申请,经项目主体资格复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方可续签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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