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生育福利大全
住房政策
教育政策
生育补贴
育儿补贴
其他补贴
产假时间
绍兴住房政策
绍兴诸暨三孩家庭公积金支持政策
亮点
符合政策对象条件的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允许上浮 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 120%,并予以优先发放。
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绍兴诸暨二孩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政策
亮点
(1)选择实物保障的,予以优先配租、择房,并给予租金减免;
(2)选择租赁补贴的,二孩、三孩家庭依申请当年度的租赁补贴予以上浮。
绍兴教育政策
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亮点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绍兴生育补贴
补贴条件
1.发放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由同一对夫妻生育三孩的家庭,并已按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2)生育三孩的夫妻至少一方是嵊州市户籍; (3)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申报在嵊州市,生育的子女户籍均在嵊州市(因入伍、就学从嵊州迁出的,视同本市户籍)。
补贴额度
生育三孩的产妇给予一次性育儿津贴20000元。
补贴条件
(1)由同一对夫妻生育三孩的家庭,并已按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2)生育三孩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诸暨户; (3)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申报在诸暨市,生育的子女户籍均在诸暨市(因入伍、就学从诸暨迁出的,视同本市户籍)。
补贴额度
生育三孩的产妇给予一次性育儿津贴 20000元。
补贴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二孩)家庭,且子女户籍均要在上虞落户(因参军注销户籍的除外);“三孩”指 2021 年 5 月 31 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二孩”指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同时符合相关补助政策条件。
补贴额度
(一)对生育二孩、三孩孕妇分别发放 500 元和 1000 元的孕期检查补助
(二)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 300 元和 500 元的消费券,直至孩子 3 岁(36个月)
(三)在婴幼儿 2-3 岁(24-36个月)期间,对二孩每月发放 500 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每月发放 800 元托育服务补助
(四)在孩子 0-3 岁(36个月)期间,参照上年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
补贴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二孩)家庭,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越城区户籍,补贴对应的子女首次落户须在越城区,且目前户口仍在越城区。针对托育补贴对应的第三孩则须在越城区备案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入托。其中的“三孩”指在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出生;“二孩”指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绍兴育儿补贴
补贴条件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补贴额度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补贴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3)二孩或三孩年龄在 2-3 岁(24-36 个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托育服务补助发放范围:(1)二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2 个的;(2)三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3)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三孩家庭有子女减少或户籍迁出上虞的,则按现存上虞户籍子女数认定。申请二孩托育服务补助的,其生育二孩时间在2020年9月1日(含)-2022年8月31日(含);申请三孩托育服务补助的,其生育三孩时间在2021年5月31日(含)-2022年8月31日(含)。
补贴额度
在婴幼儿 2-3 岁(24-36个月)期间,对二孩每月发放 500 元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每月发放 800 元托育服务补助
补贴条件
(1)由同一对夫妻生育三孩的家庭,并已按要求办理生育登记; (2)生育三孩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诸暨户籍; (3)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申报在诸暨市,生育的子女户籍均在诸暨市(因入伍、就学从诸暨迁出的,视同本市户籍)。
补贴额度
生育的三孩给予每年育儿补助 10000 元。
绍兴其他补贴
补贴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家庭,且三子女户籍均在诸暨的三孩家庭(“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
补贴额度
1.对三孩在幼儿园期间保教费予以适度减免。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在户籍住房条件同类情况下确保入学,并可申请按实免除保教费;就读民办幼儿园的,可按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基准收费标准申请保教费补贴,超过部分自付;
2.符合条件的三孩可申请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幼儿园参照执行)。
补贴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家庭,且子女户籍均要在诸暨市落户。其中“三孩”指 2021 年 5 月 31 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在诸暨市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其所属企业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后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以灵活就业身份在诸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额度
企业参保,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缴费部分的 100%给予所属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 6 个月。
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的 100%给予产妇本人社保补贴,补贴期限 6 个月。补贴月份从三孩出生当月起算。
补贴条件
(1)由同一对夫妻生育三孩的家庭,并已按要求办理生育登记;(2)生育三孩的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诸暨户籍; (3)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申报在诸暨市,生育的子女户籍均在诸暨市(因入伍、就学从诸暨迁出的,视同本市户籍)。(4)生育的三孩在已备案托育机构(幼儿园托育部)登记入托。
补贴额度
1-3周岁的三孩婴幼儿家庭凭发票申请入托补贴,每年最高10000元,不足10000元的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助。
补贴条件
(1)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个子女或三个子女; (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 (3)二孩或三孩年龄在 0-3 岁(36 个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消费券发放范围:(1)二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2 个的;(2)三孩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3)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三孩家庭有子女减少或户籍迁出上虞的,则按现存上虞户籍子女数认定。申请二孩消费券的,其生育二孩时间在2020 年9月1日(含)后;申请三孩消费券的,其生育三孩时间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
补贴额度
向二孩、三孩分别发放每月 300 元和 500 元的消费券,直至孩子 3 岁(36个月)
补贴条件
(1)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2)生育的子女户籍均为上虞区户籍;(3)三孩年龄在 0-3 岁(36 个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次月起不再列入生活补贴范围: (1)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2)子女有户籍迁出上虞的。 申请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的,其生育三孩时间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
补贴额度
在孩子 0-3 岁(36个月)期间,参照上年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向三孩母亲发放生活补助
陪产假
产假时间
15天,申请时需根据公司政策进行安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补贴】可获绍兴各区县生育补贴政策详情、申请对象及条件、补贴类型、具体额度、申请方式、咨询电话、发放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