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共青团绍兴上虞区委员会招聘编外工公告

导语 根据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计划在上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

  共青团绍兴市上虞区委员会招聘编外工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

  一般辅助岗位1人(协助开展相关业务、服务保障等工作)。

  岗位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发〔2022〕46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前已获得毕业证书)。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文案策划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6日至10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先对考生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后,重新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选择要报名的岗位→点击我要报名→上传所需的附件资料等。每位考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人才就业服务网报名技术支持电话:82213247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养老保险证明为“浙里办”—社保—社保证明打印—个人社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

  4.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由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建议为50分)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10月23日9时至10月25日24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的考试信息,错过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

  3.招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4.笔试、面试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www.syjob.com.cn)上公告,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和相关通知,考生在招聘全过程中需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因考生未及时查询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或不能顺利接收到短信提示,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和通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现实表现,并开展政治审查。考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3.聘用:公示结束后,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2.应试者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考生本次总成绩保留6个月,如出现已聘用的考生考入其他编制而辞职的,招聘单位为节约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用,可通过招聘单位党委(党组、工委)讨论同意后,在同岗位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4.聘用人员派遣到岗后,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工作安排,纳入招聘单位的统一日常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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