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公务员招考报名及考试安排

导语 为满足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报名及考试安排见正文。

  2025年绍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及考试安排如下:

  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3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9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和1:50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优秀村干部职位、优秀社区干部职位采用组织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人员须在11月10日17时前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县(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由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11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12月8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C卷)

  4.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须加试《综合应用能力》,时间为12月8日下午14:00—16:30。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10:30—12:30。

  除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外,其他报考人员考试地点在绍兴市。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或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优秀村干部职位、优秀社区干部职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报考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一般应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应社保缴纳证明,报考人员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在报名前主动联系招录单位并说明情况,由招录单位核实并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专职人武干部职位的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设置面试分考场。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优秀村干部职位、优秀社区干部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招录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务员】可获2025年绍兴公务员报考公告、报名对象/岗位表、报名时间/入口、考试科目/具体时间、绍兴考点设置、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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