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居民医保参保人转外就医报销比例

导语 绍兴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可享受门诊、住院及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其中转外就医的报销比例见正文。

  绍兴城镇居民医保转外就医待遇如下:

  异地就医待遇:视同转院后待遇。转外自理比例:特约医院10%、非特约医院25%

  转外就医待遇:

  备案:

  1、市外无普通门诊待遇

  2、出院结算前凭借相关材料在参保地申请系统备案后可视作已申请转院办理手续。转外自理比例:特约医院10%、非特约医院25%。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0,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按照政策报销。

  未备案:

  1、市外无普通门诊待遇

  2、住院转外自理比例比申请办理备案的提高10%。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0,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按照政策报销。

  扩展阅读:疑问解答

  问:哪些情况下需要去医保窗口报销医疗费用?

  答:我市已实现医保就医“一站式”结算(即刷卡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垫付费用。但参保人员如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因异常情况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业务窗口申请报销。

  问: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1)医疗发票(原件中无清单需另附清单并医院盖章);

  (2)相关病历资料(如中草药处方清单、化验单等);

  (3)与发票日期相对应门诊就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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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医保报销比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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