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居住证功能被停了怎么办?

导语 按规定《浙江省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签注会被中止证件功能,见正文。

  绍兴居住证签注续签办理解答如下:

  回答:按照规定,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每年签注一次,需要在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签注的,证件功能中止。如果发现自己居住证不能用,很有可能是没有按时续期,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续签即可恢复证件功能。

  办理要求: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浙江省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现场自助机申请

  办理材料:

  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单位住宿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符合签注条件的,予以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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