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书面提出,如实填写《绍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提供家庭经济收入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并承诺所提供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
2、乡镇、街道进行初审并委托村、社区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后予以第一次公示,进行收入核定;
3、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将初审同意材料通过低保系统平台报市便民中心(民政窗口)审批,
4、市便民中心(民政窗口)通过低保系统平台将审批通过的名单报市民政局救助处。
5、市民政局救助处审核同意后反馈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第二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