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买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及额度
导语 2025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发布,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其中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及额度等见正文。
2025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及额度如下: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2.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浙江省内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提取时限及频次
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可提取2次,其中线上提取仅限1次。
(三)提取额度及规则
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申请住房贷款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不超过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申请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所购楼盘应已在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签约登记;申请支付购买二手房首付款的,具体办理细则另行规定。
同一套住房再次发生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间隔时间须在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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