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绍兴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补助最新消息

导语 《意见》明确,报考全市高等、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学生若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定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可按不高于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享受每学年10个月的定向培养补助(按实际在校月份折算)。

  9月3日起,由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施行。

  为吸引更多年轻人从事养老服务,《意见》明确,报考全市高等、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含技工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学生若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定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可按不高于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享受每学年10个月的定向培养补助(按实际在校月份折算)。并对入职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奖补条件的毕业生,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

  截至2021年底,我市老龄化程度已达到27.32%。绍兴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吸引年轻优秀的服务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意见》分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方面内容,对2022年和2025年分阶段提出了主要目标,明确“四大重点任务、12项具体工作”的任务措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我市将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职业教育、考核晋升、薪酬待遇、褒扬激励和监督管理体系;养老服务队伍规模稳步扩大,全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2人;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100%。到2025年,全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7人;20%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康养联合体)建有应急救护培训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急救护知识实现基本普及,养老护理员救护员培训基本覆盖,养老护理员持救护员证比例达70%。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明确在养老服务机构、护理院、荣军医院、康复医院、养老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托(安)养机构或家政公司(含居家养老服务商)等为老服务机构工作的,且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均可参加相应等级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同时突破年龄局限,将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以促进低龄老人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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