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诸暨卫健局招聘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岗位及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畅通人才招引渠道,满足诸暨市卫生健康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岗位及条件见正文。
绍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5年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诸暨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5年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附件: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5年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招聘人员的性质:
新招聘人员为诸暨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其中市级公立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除外)实行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
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普通高校2025年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2025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4.符合“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政策的毕业生也可报考。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上述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7.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已签约(拟签约)人员;
8.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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