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

导语 绍兴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可享受门诊、住院及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其中门诊的报销费用范围及比例等见正文。

  绍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绍兴市医保局

  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政策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包括五个内容:

  1.取消门诊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慢性病门诊、急诊)就医,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元调整为不设起付标准。

  2.提高基层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至65%(肺结核报销比例保持70%不变);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保持50%不变;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报销15%不变。

  3.提高慢性病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门诊(包括其他疾病门急诊)累计净报销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即除原来政策规定的有效签约人员、特困、低保、低边等四类人员净报销限额保持不变外,其他慢性病人员累计净报销限额提高200元。

  4.扩大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药店范围从原来的指定定点零售药店扩大至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15%。

  5.调整慢性病门诊药品范围。扩大慢性病门诊药品范围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报销范围:

  医保能够报销哪些,主要看医保目录。医保目录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1.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目录里的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目录里的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2.诊疗项目目录: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3.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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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医保报销比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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