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导语 2025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发布,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见正文。
2025年绍兴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如下:
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户籍地或缴存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时限及频次:
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文之日起2年内,只可提取1次。
提取额度及规则:
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申请住房贷款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不超过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文之日起2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
办理材料:
缴存职工本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下同);属于直系亲属关系申请提取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并根据相应提取情形提供相关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建造费用支付凭证;
2.翻建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费用支付凭证;
3.大修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4.老旧小区改造(含城市有机更新):不动产权证书、改造协议、改造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
5.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浙江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须提供满足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的证明材料(户口簿、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等)。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1、携带材料到线下办事网点
2、提交材料,材料如有缺失的进行补充
3、申请成功,等等发放至账户
线上办理:
以浙里办APP为例子
1、登录浙里办APP
2、点击首页【公积金】
3、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例如【租赁自住住房】,点击选项
4、进入办事页面,按照页面提醒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5、申请成功后等待发放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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