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绍兴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

导语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职工。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上虞生源、绍兴户籍或在绍兴工作满五年(以社保缴纳为准);

  (二)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 2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党籍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有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共一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人力资源市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2)户口簿(须包括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缺一不可)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院校专业名称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考生应提供国外大学课程及成绩单中文翻译,由经控集团认定;

  (7)综合管理岗位(岗位编号0001)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8)《绍兴市上虞杭州湾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

  (9)《承诺书》;

  注:未按要求完整提供报名材料的,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学历验证操作:①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②点击“学历查询”;③点击最下方“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如何申请”;④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并按网页指引打印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工作由经控集团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6.下载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自行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www.syjob.com.cn)。准考证下载具体时间在上虞就业服务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两证不齐,不可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验。

  领取面试通知书前确认放弃面试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工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复核应聘资格条件。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与各招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计发、社会保险等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前,考生不能与原单位及时解约,或持有各类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从其他单位注销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录用。

  四、其他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已公示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

  (二)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收计划数3倍的,核减该岗位招收计划。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公布。

  五、注意事项

  (一)区属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表中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应聘人员在本单位报名成功后,不能同时报考同期委托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笔试的其他国有企业招聘。

  (三)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报名后,满足报考条件的,应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考录程序,如中途发现考生篡改报考信息、无故缺考笔试面试、无故缺席体检等情形的,报考人员将进入区内国有企业“报考限制名单”(具备正当理由的除外)。

  (五)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招工公告未尽事宜,由经控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5-823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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