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绍兴越城区安居工程购房补贴标准
导语 聚焦城镇(农村)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结合越城区实际特制定安居工程方案,补贴标准见正文。
2024年绍兴越城区共同富裕安居工程申请如下:
购买方式及补贴标准:
完全申购。住房困难家庭购房由财政给予补贴,补贴金额-9-为房屋收购价格的 25%,但不得直接抵扣首付款。
租购并举。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租购并举方式先行购买的份额不得低于 50%,最低首付为其购买份额的15%,其余部分按租赁方式承租,国有企业持有份额可随时增购。国有企业持有份额购买者需按市场评估价的 8 折承租
其他事项:
1.以租购并举方式购入的住房,购入家庭在3 年的限购期内增购的,增购部分上市年限按先行购买份额的时间计算。
2.以租购并举方式购入的住房,购入家庭向区属国有企业申请增购的,增购价格应按照保本原则,在购入价的基础上,相应计算期间产生的贷款等费用。因双方交易产生的税费,应遵循税收缴纳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3.申购的住房在完全取得产权前,不得擅自买卖、赠与房屋、设定除购房贷款抵押外的房屋抵押权等行为。完全取得产权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满 3 年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法院判决、调解或继承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应在不动产登记证上注明剩余限制交易日期。
4.对于有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骗取准购资格的家庭,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退还相应的补贴款,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购房后,应当在交付使用后六个月内腾退原承租的房源。享受相关租赁补贴的,自签订购房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越城购房】可获越城区买房补贴政策、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申请方式流程、咨询电话、疑问解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