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绍兴有房子还能申请越城区安居工程补贴吗?
导语 聚焦城镇(农村)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结合越城区实际特制定方案,申请对象房产要求见正文。
2024年绍兴越城区共同富裕安居工程申请如下:
申请住房标准:
城镇户籍申请家庭在越城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小于(含)1—2 人家庭 48 平方米,3 人以上家庭人均18 平方米的保障标准;
农村户籍申请家庭合法房屋人均宅基地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建筑面积在 25 平方米以下。
住房核查范围包括:
一是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
二是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
三是给予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住房。实行货币补偿未满5年的,原征收房屋面积计入住房面积审核范围;
四是原农业户籍家庭的农村批地建房以批建占地面积与批建层数之积计入住房面积审核范围,包括批而未建部分;
五是自建或通过接受继承、赠与、买卖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自有住宅以及与他人共有住房部分(包括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
六是非住宅面积计入家庭住房核算面积。
上述房产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不纳入住房审核范围。
七是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时未成年不列入已享受人员)、人才购房家庭不得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越城购房】可获越城区买房补贴政策、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申请方式流程、咨询电话、疑问解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