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绍兴嵊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发放通知

导语 嵊州人注意!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正在进行,千万别错过时间哦!一起来看看!

  为了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进一步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办理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1)户改前为非农户籍的居民或者 2017 年 1 月 1日(含)之后户口迁至城镇建制社区的居民;

  (2)已申报灵活就业,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包括被征地人员已登记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且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下列情况不能享受社保补贴:

  (1)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目前在延缴社会保险金的人员;

  (2)申领失业金、失业补助金期间的人员;

  (3)存在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户改前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人员;

  (5)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根据嵊人社〔2014〕37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320元/月标准补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

  2.享受期限:2020 年12月(含)以后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按原有关政策已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按原政策执行。因职工医疗保险征缴系统独立,单独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份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年限按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年限确定。

  三、操作流程

  1.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困难人员认定从 2021 年 1月起,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增就业困难人员须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以上事项全年均可受理),次年才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从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后次月开始。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并符合补贴条件的,需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

  2.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人员,自2022年7月1日起至 2022年 8月 30日到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所属社区办理申报登记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申报时须填写、携带下列材料:

  (1)《 嵊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本人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各乡镇、街道(社区)基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将申报人员按照补贴实际月份,通过浙江政务服务平台2.0前台收件,并在省就业集中系统初审通过。

  4.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公示7天,报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资金划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客观原因未能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可暂提供本人其他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和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并通过这项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开展创业就业。

  2.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门人员经办。在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与市就业中心联系。3.确保任务完成。各乡镇、街道基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要 按时间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努力做到不错办、不漏办,使群众满意,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点击查看

  1.《嵊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登记表》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

  2.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按当地政策规定类型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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