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绍兴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导语 2025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3月10日起实行,原管理办法废止,不予贷款情形见正文。
2025年绍兴公积金贷款申请疑问解答如下: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包含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下同);
(二)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四)因存在公积金账户被法院冻结、违规提取或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原因的;
(五)购买房屋产权存在异议、纠纷,根据法律、法规不能办理抵押或难以变现处置的;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其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的;
(七)仅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的(政策性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八)名下贷款有逾期或信用卡存在逾期,且尚未归还的;
(九)申请贷款前24个月内,个人贷款或信用卡存在连续逾期三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六期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以公积金业务系统记录为准,商业贷款和信用卡逾期以个人征信记录为准);
(十)个人贷款或信用卡等账户显示为冻结、止付、呆账、关注、可疑等非正常状态,或已有贷款、信用卡消费及为他人担保等总负债明显超过其固定资产总和的;
(十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因信用卡年费、挂失手续费等产生的逾期记录,可提供开卡银行出具的说明或流水明细,经确定为非恶意逾期的可不纳入逾期认定。
(十二)存在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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