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绍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

导语 2025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发布,2025年3月10日起施行,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见正文。

  2025年绍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如下:

  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2.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浙江省内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限及频次:

  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可提取2次,其中线上提取仅限1次。

  提取额度及规则:

  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申请住房贷款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不超过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申请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的,所购楼盘应已在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签约登记;申请支付购买二手房首付款的,具体办理细则另行规定。

  同一套住房再次发生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间隔时间须在12个月以上。

  办理材料:

  缴存职工本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下同);属于直系亲属关系申请提取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并根据相应提取情形提供相关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款收据;其中申请支付首付款的,可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办理;

  2.购买二手房:已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联系单;

  3.购买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款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安置房结算清单等;

  5.缴存职工、配偶或双方直系亲属在浙江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须提供满足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的证明材料(户口簿、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等)。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1、携带材料到线下办事网点

  2、提交材料,材料如有缺失的进行补充

  3、申请成功,等等发放至账户

  线上办理:

  以浙里办APP为例子

  1、登录浙里办APP

  2、点击首页【公积金】

  3、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例如【租赁自住住房】,点击选项

  4、进入办事页面,按照页面提醒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5、申请成功后等待发放至账户

  推荐阅读:2025年绍兴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2025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限及额度汇总

  2025年绍兴公积金提取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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